主管(法务) - 校长办公室
1.2-1.8万深圳市本科不限经验
职位描述
职位说明
工作职责:
1. 合同及其他对外法律文书起草与审核;
2. 负责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3. 法律纠纷处理;
4. 法律事务咨询与培训;
5. 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 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法务或律所相关工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谈判技巧及文书功底,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有责任心、积极主动,执行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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