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40-60万/年新乡市博士不限经验
职位描述
工作内容:
负责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包括教授本专业的理论课程和承担实践课程,以及指导学生的学术科研工作。
主要职责:
- 教授本专业理论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 讲授实践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当代中国问题研究等。
- 指导学生的学术科研工作,包括论文撰写、科研项目等。
- 参与课程建设工作,包括课程计划编制、课程设计等。
- 参与学术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
- 承担其他与专业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业要求: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专业
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思想政治素质,立德树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能力或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5.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人才引进类型:
1.学术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有精湛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较高学术地位。
学术领军人才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必须为博士(学历学位),原则上为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50周岁),在本学科主流方向上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近五年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3.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必须为博士(学历学位),硕博毕业院校均为“双一流”高校(或QS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或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32周岁(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支撑学术梯队建设的能力,近五年已取得具有较高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青年拔尖人才相关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4.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而且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按下列条款享受人才引进待遇,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待遇,一事一议。
待遇:
1. 安家费。按照专业分类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执行相应的安家费待遇: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40至60万元;重点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35至55万元;常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20至35万元。安家费在8年服务期内按比例逐年领取,前三年每年可领取20%,第五年开始每年领取10%。
2. 住房或住房补贴。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为其提供安置房1套(产权归学校所有),若在校连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本人及配偶可长期居住。若个人不享受安置房待遇或入住3年内退出安置房,学校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以申请博士基金项目形式,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校聘待遇。来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中级及以下职称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副高级职称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5年。
5.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来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根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一个考核周期(4年),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在第二个及以后考核周期依据上一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享受相应档次的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工资。
6.配偶安置。博士研究生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者,在学校招聘教师时优先考虑;不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校以人事代理合同制形式安排工作。
7.校内其他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奖励与项目配套经费资助,享受教学工作绩效奖励。
8.协助办理有关待遇。学校与知名企业和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紧密合作,充分发挥河南工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平台优势,为来校的博士研究生提高科研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提供支持。积极支持来校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申请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等政策资助。
符合新乡市有关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学校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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